大通湖区:“四个确保”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025-04-18 10:56: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01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双建 刘宇航)近年来,大通湖区委、区管委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根据区里部署着力以“四个确保”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离田档案,确保底数清。根据《大通湖区2024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案》要求,村组上门入户确定农户秸秆处置意向,填写《大通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计表》,统计离田面积,宣传禁烧政策。二是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确保出路明。为降低秸秆禁烧工作阻力,推动秸秆“五化”利用,大通湖区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2家并签订秸秆回收合作协议。目前,全区有秸秆综合利用操作流水线30条,农作物日处理能力面积达9000亩,秸秆日处理量达3000吨。三是设置奖励机制,确保动力足。对秸秆离田回收率达到80%且没有大面积焚烧秸秆痕迹的镇给予5-2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分三个年度给予奖补(每年10万元)对签订农作物收储协议且年度农作物秸秆完成收储量达5000吨(或2万亩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2024年未发生一起大面积无序秸秆焚烧事件四是构建秸秆资源信息平台,确保服务好。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经纪人制度,由村级组织引入经纪人5人从事秸秆回收工作。各镇设置一个秸秆零时储运点企业与经纪人及时对接实现秸秆回收渠道畅通。通过该制度,企业和村组克服了离田不及时的不利局面,离田率同比上升20%,群众对秸秆回收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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